一、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。
二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编制上报、落实学校的建设总体规划、年度基建计划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概算书。
三、根据学校总体建设规划,统一规划和管理校园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。
四、负责校园基建项目的报批报建,编制委托设计文件,办理选点、征地、拆迁、补偿等各项事宜。
五、组织工程设计图纸审核,做好工程预算,办理招投标,落实施工单位,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前期工作,做好施工单位进场前的“三通一平”工作。
六、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进度和工程监理,维护校园内基建施工秩序。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过程中,严格控制建设成本,认真把好工程造价关。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,及时完成竣工项目审计决算工作。
七、在学校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中,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,不断提高基建资金管理水平,提高投资效益。
八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,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,提高工作效率。
九、做好年度统计、总结工作,负责收集整理基建档案并按时归档。 协调施工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已建房屋的质量管理。
十、负责本部门的安全、保密、档案、信息等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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